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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通答复:表述不清、无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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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保护的……系统的结构不清楚"
"不能直接或概括得出、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能预料还有其他手段可以实现"
"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确定除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提及的方式外的其他方式也能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
——审查员的真正意思是说:你公开这么少的实施例就想概括到这么宽?或者是说,你权书中不要写入"程序""软件"这些字眼,因为计算机程序的限定内容既不是结构特征,也不是方法特征,这种撰写形式导致请求保护的系统的结构不清楚,不符合A26.4的规定,或者是说,你权书中虽然没有写入"程序""软件"这些字眼,但说明书中仅公开了以计算机程序实现的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明了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其他等同替代方式来实现,因此,这样的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A26.4的规定。

解决办法:
举例说明除了实施例中所说的方式之外,还有一些方式也能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而这些方式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启示所必然能想到的。或者按审查员意思修改权利要求。如果是后两种情况,你要把权利要求书改为功能模块构架的权利要求,即按照与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步骤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或者按照与反映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方法权利要求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撰写装置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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