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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通答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公开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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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审查员的真正意思是说:保护太宽了,缩缩吧;你设定的发明任务那么大,这么少特征怎么能完成?!
解决办法:
修改对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的描述,使你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相适应;或者按审查员意思修改权利要求。

"公开不充分""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也不能由原申请文件直接的毫无疑义的确定""该技术方案是含糊不清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无法实施本发明"
——审查员的真正意思是说:你省略的内容太多了,以到于无法实现。审查员的真正意思也可能是说:你的技术方案自相矛盾,或者违反自然规律,比如象永动机之类。
解决办法:
从现有技术中找到证据,证明你所省略的部分是可以从现有技术中得到的。或者证明你的技术方案不违反自然规律,不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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