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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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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利益角逐方面优势凸显,侵权人借助专利技术可以迅速占领某一市场领域进而获得巨大的利润收益,专利侵权诉讼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维权困难且成本高等问题都严重制约着我国专利技术的创新发展。

一、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侵权损害赔偿的影响

法国宪政学者托克维尔指出:“陪审制度,特别是民事陪审制度,能使法官的一部分思维习惯进入所有公民的头脑。而这种思维习惯,正是人民为使自己自由而需要养成的习惯。”①在专利侵权诉讼复杂多变的当今时代背景下,美国依然由普通人组成陪审团对专利侵权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方法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美国审判实务中,陪审团对包括认定专利的有效性、是否构成侵权、赔偿金的数额等事实问题进行审理,其参会影响法院的判决。根据普华永道发布的《2014美国专利诉讼研究报告》可以看出专利侵权诉讼的胜诉率和赔偿数额在有陪审团参与时会得到极大提高,从下图中就可以发现这一点。

胜诉率无陪审团审判陪审团审判

1995 - 1999 年43% 81%

2000 - 2004 年55% 78%

2005 - 2009 年58% 77%

2010 - 2013 年64% 74%

此外,根据该报告显示,在2010年-2013年这一阶段,有陪审团参与审理的专利侵权案件的赔偿额高出37. 5 倍。

二、我国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

不同于美国陪审团制度,我国在民事诉讼中依据本国国情建立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适用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对专利侵权诉讼产生积极影响包括以下内容:

( 一) 参与审级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家型陪审员参与侵权诉讼审理可以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因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可以有效协助主审法官理清复杂的案件事实,帮助法官根据案件事实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案件公平合理的解决提供见解和帮助,提高案件审判的效率。专家型陪审员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拟定方案,由各个地方法院与知识产权局参与共同实施选出各个不同领域具备专业知识的人组成专家陪审员的储备库。

( 二) 适用及职责

对于不同审级的专利侵权诉讼,可以挑选数量不同的专家陪审员参与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庭的人数必须是单数,而参与审理的审判人员一般也是3-5人,所以,可以挑选2名以上双数的专家陪审员与审判人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总的来说,针对专利侵权诉讼专业技术较强,法官在认定专利侵权事实和法律适用等审理任务负担较重,在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权成立后赔偿数额的认定等方面仅有主审法官来确定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引入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侵权事实的认定以及适当提高损害赔偿数额、惩罚侵权行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减少事实认定错误和赔偿数额偏低等问题的出现。这为我国专利保护机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促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创新型国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