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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需强化现代企业制度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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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企业正处于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过程,随着改革攻坚的加速,中国传统与现代企业制度也正在加快融合。为使员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工业文化,实现追求卓越和追求和谐的统一、独立人格和社会人格的统一、制度管理和柔性管理的统一、法制精神和守法精神的相统一,强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宣传显得很迫切。



从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我们可知道强化这方面宣传多么必要。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规范和完善的法人制度为主体,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以两权分离、有限责任和股权可转让为基本特征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相对于传统企业制度和近代企业制度而言的。传统企业制度指19 世纪中叶以前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典型企业组织形态和规则体系,主要是以业主制与合伙制为主要标志,基本制度特点是非法人企业组织制度与无限责任制度。近代企业制度以公司制为主要标志,其不同于传统企业制度的基本特点就是法人组织制度与有限责任制度。这是19 世纪末到20 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典型企业形态和规则体系。现代企业制度有着自己的固有特征。



1.有限责任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他们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有限责任,即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就划清了出资人和公司之间的责任,一个公司,不论出资人是国家还是某个组织或个人,出资人都不必为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这就是与传统企业制度的一个重大区别,公司的出资人不承担企业生老病死的责任,也不需要为公司的破产负连带责任。



2.建立出资人和资本金制度。出资人投入公司的不论是实物资产还是货币资产,一律量化为货币资本形式,成为公司的资本金。出资人是公司的股东,只对公司拥有股权或股份,可以转让所持的股权或股份。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所形成的股权和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就是出资人和资本金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是财产的所有权和财产的使用权相分离。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不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行政管理关系,而是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



3.公司法人财产制度。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法人财产权实质上是财产使用和支配权,是财产所有权与财产使用权相分离后派生出来的一种财产权利益,是产权清晰的延伸。这就是现代企业制度与传统企业制度的又一个重大区别。公司法人财产权制度是确立公司法人地位、明确公司依法取得并行使法人财产权的制度,这就是公司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和经济实体的关键。



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由于财产所有权与财产使用权的分离,财产所有者与财产使用者即经营者之间存在目标和利益的差异,这就要求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基础上,建立两者之间相互制衡的制度关系,形成公司组织的整体利益,这是公司制的精髓所在,是公司制保持生机的组织保证。一个企业到底是否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第一,企业的法律特征是不是公司制;第二,有没有科学的、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是法治还是人治,是制度说了算,还是人说了算;第三,有没有一个相互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也就是所谓的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所以一个企业是否实现了现代企业制度。单单在法律特征上符合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要看经营管理上和组织结构的建立和运行上是不是遵循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要求。



从以上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形式和要求我们可看到,现代企业制度绝不仅仅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而且它还必须植根于国民的文化传统和素质特征。因此,中国企业改革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是,如何在遵循现代企业制度通行原则和一般规范的同时,揉进中国特色,体现中国国情。这种企业制度应该是既能最大限度地吸收国外企业制度中一切合理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因素,又有能与中国文化相亲和的某些独特性。这样,摆在中国改革家面前的就有双重的任务:一是要有胆识来解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遇到的各种经济和技术困难,二是要有魄力来实现中国传统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融合。这既需要改变传统中的不良因素,也需要对现存的企业制度进行改造和创新,使其成为大多数中国人可以接受的制度。如果无法做到这些,中国的企业改革将面临“淮桔成枳”的悲哀。因此,我们必须强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宣传,不断统一职工的认识,减少思想摩擦,减少改革的成本,加快现代企业建设步伐。(本文来源:企业文化企业宣传;作者:王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