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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新型专利无效中认定显而易见的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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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已经授权的意味着此发明创造已经经过审查员审查且具有授权前景最后授权的技术,但是复审委还是会尽量站在公平的角度来重新审查。因此不管是专利权人还是请求人谁更了解复审委的心思谁就能去的主动权。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1的判断方法中明确指出了技术启示的存在的有三种情形,其中第三种情形(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最容易被复审委挑刺,故撰写此文,供同行交流学习。
案例一:在代理专利号为201822166516.X(一种一体式安全型瓷砖玻璃切割刀开界器)的无效宣告请求人的过程中,资政代理人张品品提供了证据1(CN2784410Y一种厚板玻璃裂边器)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复审委认为证据1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至少存在“玻璃刀切割底端设有玻璃刀安装槽”。因此代理人提供了证据2公开了(CN200995453Y)一种瓷砖夹钳,在夹钳的长臂前段铰接有伸出长臂外的圆盘形的刀片7。通过证据1结合证据2来说明“玻璃刀切割底端设有玻璃刀安装槽”无创造性。尽管证据2的技术领域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区别技术特征是一样的。但是审查员以证据2的玻璃夹钳与证据1的玻璃裂边器在结构和使用方式上存在诸多差异,来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及时看到证据2的技术启示,也没有将玻璃切割刀片结合到证据1的玻璃裂边器下部的动机。
虽然审查指南中认为组合发明是指将某些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构成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现有技术客观存在的技术问题。其中显而易见的组合是“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仅仅是将某些已知产品或方法组合或连接在一起,各自以其常规的方式工作,而且总的技术效果是各组合部分效果之总和,组合后的各技术特征之间在功能上无相互作用关系,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叠加,则这种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涉案专利“玻璃刀切割底端设有玻璃刀安装槽”的技术特征明显符合审查指南的显而易见的组合,通过简单的组合,且两个功能并无相互关系,工作的时候也是以常规的方式工作。这种组合在实审的时候大概率会被认为简单的技术叠加导致无创造性。但是复审委只会根据我们提供的证据来结合,并以无结合动机来解释并非简单的技术叠加。
案例二:在代理专利号为200910002900.9(一次性使用无菌氧气湿化瓶)的无效宣告过程中,资政代理人张品品提供了证据1(CN2889335Y一种低噪音供养湿化瓶)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复审委认为涉案专利相对于证据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一次性湿化瓶”。因此代理人提供了证据3(CN2899824Y 一次性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潮化瓶)来说明一次性湿化瓶已经存在技术启示。但是证据1中湿化瓶的作用是为了多次使用而发明的,复审委认为,两个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相反的,一个用于多次使用一个用于单次使用,并无结合的动机。尽管我们可以直接将多次使用的产品只使用一次后并弃用。
因此,在多个证据进行结合的时候特别需要注意结合的动机,复审委对结合的证据要求更高。我们提供多个证据的时候不仅要注意到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还需要注意两个需要结合的部分有共通的部分。

扩展阅读: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1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该步骤中,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下述情况,通常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i)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本领域中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或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中披露的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
(ii)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例如,同一份对比文件其他部分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其他部分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iii)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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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品品,资政知识产权发明新型专利部负责人;
原文地址
https://www.liketm.com/blog/post/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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